因深圳加盟商陳建浩先生在與我司合作的合同期內未經與我司協商同意擅自撤店,違反了雙方簽定的經銷合同相關規定,造成的違約行為自動終止合作并停止一切供貨。
即自2015年8月26日起,深圳市龍華新區建設東路百富匯建材城A棟01號太氧谷生態硅藻專賣店陳建浩不再是我司授權經營“太氧谷”硅藻泥品牌的經銷商。因此自該日起,對他們銷售帶有“太氧谷”硅藻泥品牌的標識,以我司名義或以我司經銷商名義對外銷售的任何產品,我司概不負擔任何售后服務義務,也不保證其產品質量。因此引起的任何產品質量糾紛均與我司無關,我司不負任何責任,由此對我司產生一切不良影響和損失,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特此聲明。
太氧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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